无人驾驶将合法上路:深圳通过全国首部智能网联汽车法规

日期:2022-07-07 11:48:24 / 人气:212

作 者丨宋豆豆编 辑丨张明艳图 源丨图虫无人驾驶汽车将率先在深圳合法上路。7月5日,深圳人大官网发布音讯,《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曾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经过,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国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条例》从路途测试和示范使用、准入和注销、运用管理、车路协同根底设备、网络平安和数据维护、交通守法和事故处置、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管理停止全链条立法。从2021年3月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到此次《条例》正式出台,深圳用了近一年半的工夫让智能网联汽车有法可依。无人驾驶列入商品目录并注销方可上路《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下了定义,即可以由自动驾驶零碎替代人的操作在路途上平安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品种型。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该当具有人工驾驶形式和相应安装,并装备驾驶人;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形式和相应安装,可以不装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不断以来,我国对机动车商品进入市场实行准入管理制度,未列入汽车商品目录则无法销售、无法注册注销、无法正式上路行驶。《条例》规则,实行智能网联汽车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该当依据技术成熟水平和产业开展需求,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商品中央规范,依据消费者的请求,将契合中央规范的智能网联汽车商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商品目录。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度汽车商品目录或许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商品目录,并获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可以上路途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答应,可以从事路途运输运营活动。未列入相关商品目录的,不得在深圳市销售、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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