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2023-04-08 17:03:19 / 人气:220
表决后果:赞同5票,支持0票,弃权0票,审议经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爲本次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的鼓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逃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过后施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告诉。 4、审议《关于补选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企业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了选举彭建春先生爲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鉴于此,企业补充选举彭建春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之日止。 至此,企业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状况如下: (1)独立董事杨梅、独立董事徐政、董事刘玲爲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杨梅爲主任委员; (2)独立董事彭建春、独立董事徐政、董事长刘程宇爲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彭建春爲主任委员; (3)董事长刘程宇、独立董事彭建春、董事陈佳爲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刘程宇爲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徐政、独立董事杨梅、董事李春英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徐政爲主任委员。 表决后果:赞同7票,支持0票,弃权0票,审议经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无限企业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无限企业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企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脱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状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无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告诉于2023年3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收回,会议于2023年4月4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 1 栋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列席监事3人,实践列席监事3人, 企业初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掌管。本次会议召开顺序及列席状况契合《企业法》、《企业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无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状况 1、审议《关于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仔细审核,企业监事会成员分歧以为: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契合《企业法》、《证券法》、《上市企业股权鼓励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规则。本次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的施行将有利于企业的继续开展,不存在分明损害企业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后果:赞同3票,支持0票,弃权0票,审议经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过后施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告诉。 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4月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考核管理方法〉的议案》 经仔细审核,企业监事会成员分歧以为: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考核管理方法》契合《企业法》、《证券法》、《上市企业股权鼓励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践状况,能确保企业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的顺利施行,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构造,构成良好、平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树立股东与企业管理人员及中心主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后果:赞同3票,支持0票,弃权0票,审议经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过后施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告诉。 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施行考核管理方法》内容详见2023年4月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核实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鼓励对象名单停止初步核对后,企业监事会成员分歧以为:企业本次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有《企业法》、《证券法》、《上市企业股权鼓励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和《企业章程》规则的任职资历,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买卖所认定爲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爲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守法违规行爲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许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企业法》规则的不得担任企业董事、初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则不得参与上市企业股权鼓励的情形,契合《上市企业股权鼓励管理方法》规则的鼓励对象条件,契合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草案)》及其摘要规则的鼓励对象范围,其作爲企业本次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对象的主体资历合法、无效。 企业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经过企业网站或许其他途径,在企业外部公示鼓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鼓励方案前5日披露对鼓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状况的阐明。 表决后果:赞同3票,支持0票,弃权0票,审议经过本议案。 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鼓励方案鼓励对象名单》内容详见2023年4月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企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无限企业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作者:焦点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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